保安公司,是指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设立的,从事保安服务,具有与其性质相适应的名称、组织机构、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的企业法人。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8条的规定,保安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第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第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第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