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救护是挽救生命的先期处置阶段,其主要目的是挽救伤病者生命,防止伤情的继续恶化,避免或减少伤残和后遗症,减轻伤者痛苦,为送医院抢救和治疗赢得时间。
现场救护的基本责任,一是迅速评估整体情况,尽早求救,拨打求助电话;二是正确判断伤(患)者的伤(病)势和伤(病)情,提供适当的现场急救和援助。
一般情况下,现场需要救护的对象,伤势、病情都比较严重。保安员发现后,首先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保安员应当从正面接近伤(患)者,并在实施救护前,向对方表明身份和意图,说明自己接受过急救专业知识培训,以消除对方的疑虑,增强伤(患)者信心,求得配合。在伤(患)者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各人的伤势轻重程度,决定处理的先后顺序,为伤(患)者实施现场救护。如果伤(患)者的伤势、病情十分明显,情况又紧急,现场安全也有保障,而且保安员有把握采取正确的救护措施和方法,那么,就不需要对伤(患)者进行检查,应当直接实施现场救护,以赢得救治的宝贵时间。
伤势一般可分成危、重、轻三种类型。危险伤是指大出血、重度颅脑外伤引起的深沉昏迷、严重休克、呼吸心跳骤然停止。严重伤是指骨折、内脏损伤、大面积或特殊部位烧伤、严重挤压伤等。轻度伤是指局部组织挫伤、擦伤、皮下血肿等损伤。对伤势的判断必须认真细致地观察伤病者的神智、呼吸、瞳孔等体征,为正确施救提供依据。
注意事项
没有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的保安员不能轻易实施现场救护,而应立即报警或拨打急救电话,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救护人员来实施救护。
否则,容易导致伤(患)者加重伤情,适得其反。
不可以还纳脱出的脏器;对眼球及肠管等内脏脱出的伤病者,用干净的纱布或洁净的小碗扣在脱出的器官上,固定后急速送进医院急救。
如身体肢体、躯干被压于物体下,不可以生拉硬拽,应先将物体移走,再拿出伤肢,以免加重损伤。
若有骨折、畸形,可以原状固定;如果大血管出血时,最好使用胶皮管止血,必要时亦可用绳子、绷带代替。为了防止肢体坏死,每间隔50分钟要松开一会。
在施行现场救护的过程中,保安员一般不要给伤(患)者任何食物或药物。
抢救伤病者,必须在采取正确措施的前提下,争分夺秒,快速处置。对危及生命的伤病者,必须边救边送到附近医院,待病情稳后,再转送到更高一级的医院。牢记:伤病的前50分钟是抢救的黄金时间。
如果是由于情况不明的因素或者违法犯罪案件、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引起的人员伤害,保安员在实施现场救护中,应当尽量减少对现场原始状态的破坏、变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保安员在实施现场救护时,应当沉着冷静,细心观察,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受到伤害而影响现场急救的实施。例如,在机动车行驶的道路上实施现场救护,应当防止车祸导致人员伤亡。
如果发现现场存在人为的危险因素(如违法犯罪人员)或者其他危险因素(如有毒气体等),保安员应当在报警和采取防卫、防护措施之后,再进入现场。另外,应当尽量避免接触伤者的血液和体液,以防自身受到病毒的传染。
保安员进入现场后,应当通过观察、询问、检查等方法,判断伤
(患)者危急状况。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实施不同的现场急救方法。如果对方没有生命体征,应当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如果对方有反应,应当根据伤势的实际情况,运用其他相应的现场救护技术进行处置。
在公安机关、医疗部门的人员到达现场后,保安员应当与他们妥善交接伤(患)者,并如实报告现场救护情况及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