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办法
2024-01-23  浏览:0
第一条总则
(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第二条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互惠条件。
(3)公司可对供应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第三条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
(1)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①质量水平。主要包括:
·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质量保证体系;
·样品质量;
·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②交货能力。主要包括:
·交货的及时性;
·扩大供货的弹性;
·样品的及时性;
·增、减订货的应变能力。
③价格水平。主要包括:·优惠程度;
·消化涨价的能力;
·成本下降空间。
④技术能力。主要包括:
·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后续研发能力;·产品设计能力;
·技术问题的反应能力。
⑤后援服务。主要包括:
·零星订货保证;
·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⑥人力资源。主要包括:·经营团队;·员工素质。
⑦现有合作状况。
主要包括:
·合同履约率;
·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合作年限;
·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2)筛选程序
①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②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③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
④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第四条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第五条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第六条公司可给供应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评级过程参照如上筛选供应商办法。
 
第七条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公司可提供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贷款等优惠待遇。
 
第八条管理措施
(1)公司对重要的供应商可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3)公司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4)公司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5)公司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6)公司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公司投资方针的供应商,可以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第九条附则
本办法由采购、配套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
联系方式
公司:桂林格瑞特iso认证有限公司
状态:离线 发送信件 在线交谈
姓名:刘先生(先生)
电话:18290044222
地区:广西-桂林市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城区东安路东安街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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