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
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2021-01-21  浏览:0
 
    □  原则
    1.为了保证我公司设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采购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采购设备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以严肃的态度进行此项工作。
    3.采购设备必须遵循上级主管单位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采购工作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维护公司的利益。坚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要竞争,择优选取。
    5.采购工作必须根据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和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有计划地进行。
    规定主要适用于采购较大的项目,其他小项目的采购购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机构
    1.设备采购工作在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总工程师主持项目的招标和谈判工作,公司设立设备采购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总工程师办公室(称“总工办”)、工程部、物资部、维护部派代表参加。
    2.总工办是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根据需要提出各专业采购项目,报总经理批准立项后,由采购小组搞好采购项目的技术谈判和招投标商务谈判。
    3.不同专业的设备采购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吸收相关部门的有关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招标和谈判。
    □  方法和程序
    1.设备采购项目由总工办提出,然后交采购小组审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小组组织总工办及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的招标和谈判。
    2.需要招标或询价的项目,必须通过讨论确定招标、询价的对象。总工办制定和发放招标书,并妥善保管外商的投标资料。
    3.采购小组组织项目的开标和议标,并确定谈判对象及有关事项。
    4.采购小组负责通知供应商谈判。谈判时采购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四分之三。
    5.开标、议标和谈判必须指定专人记录。记录资料必须妥善保存。
    6.物资部负责编制合同书并完成其他商务事项。
    □  纪律注意事项
    1.采购项目的招标、询价和谈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采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情报和机密。任何人不得单独与供应商接触谈及采购项目的实质性问题,更不能向对方泄露公司拟定的标底和谈判策略,任何人不得将我方的重要信息以任何方式告知对方。
    3.在采购工作过程中,除正当的业务或礼节需要接受少量价值不高的纪念品外,不准单独接受超额馈赠礼品,确实难以拒绝的应交公司处理。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其他
    技术培训、验收的名单由总工办与相关主管领导研究确定报总经理批准,根据工作关系和需要与相关主管领导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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