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结合原则
激励是为了鼓励员工向实现组织目标方向作出努力,是实现组织目标的一种手段。因此,判断激励是否有效,必须分析激励所产生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完成组织任务,实现组织目标。激励措施不当、方向不明,有时会引起员工相反的行为,结果好心办坏事,反而与组织目标背道而驰,危害组织利益。此外,激励目标的设定还必须能够满足员工的需要,否则无法提高员工的目标效价,达不到促使员工做出有效行为的目的。
2.按需激励原则
激励的起点是满足员工的需要,但员工的需要存在着个体差异性和动态性,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并且只有满足最迫切需要
(主导需要)的措施,其效果最好,激励强度也最大。
3.公平、公正原则
一个人对他所得的报酬是否满意不是只看其绝对值,而且要进行社会比较或历史比较,即相对值。每个人都把个人报酬与贡献的比率同他人的比率作比较,判断自己是否受到了公平的待遇,从而影响自己的情绪,控制自己的工作行为。为实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反对平均主义,克服“一刀切”的简单做法。实行公平、公正激励,还必须对全体员工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不能允许有人借助权力因素,或私人感情搞特殊化,否则,将产生严重的负面效应,影响员工队伍的稳定,影响企业利益。
4.应全面调动积极性
激励应当针对全体员工,企业的组织目标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努力方能实现,因此,应当把各层次、各方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现代企业的分工协作结构决定了各部门的相互依赖性,一个部门运转失灵,会立即影响到企业全局。激励行为如果强调企业的某一部分,忽略另一部分,那么,被忽略的部门就会有一种失落感,工作积极性可能会下降,从而使企业的整体效率也不能提高。
5.要考虑应激程度
采取激励措施,应考虑员工各自的情况,分别对待。有些员工相对富裕一些,对荣誉比较看重;有些员工注重实惠,更加在乎物质。激励时,应根据需要,因人而异,力图提高每位员工的应激程度。
6,应注意降低激励成本
激励是有成本的,企业采取激励措施,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如:组织活动、发放奖励都需要资金支持,这些资金支出构成了激励成本。激励措施的收益是在激励措施生效后,会给企业带来的好处,这些好处使激励活动产生绩效。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单位,因而必须分析投入产出关系,追求以最少的成本获取最大利润。激励的支出与收益相比,应当使企业有利可图。如果,激励成本过高,甚至超过绩效,那么这种激励对企业来说并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在进行员工激励时,也要将其作为一项劳动活动加以考虑,注意降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