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代理是指该代理商统一代理某企业某产品在某地区的销售事务,同时它有权指定分代理商,有权代表企业处理其他事务。因此总代理商必须是独家代理商,但是独家代理商不一定是总代理商,独家代理商不一定有指定分代理商的权力。因此总代理制度下,代理层次更为复杂,因而常常称总代理商为一级代理商,分代理商则为二级或三级代理商。分代理商也有由原企业直接指定的,但是大多数分代理商由总代理商选择,并上报给企业批准。分代理商受总代理商的指挥。
采用总代理制的优点是可以利用分代理商拓展市场;缺点是代理层次太多,易造成管理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