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代理商与企业是一种完全的买断关系,它们先自己掏钱向企业进货再销售,而买卖关系的佣金代理商则是先从企业进货,若收不到货款时,再承担“坏账”损失。因此,买断代理商风险更大,它们对产品的销售价格拥有完全决定权,其收入来自买卖的差价,而不是佣金。
买断代理特点是:
(1)买断代理商资金雄厚,销售能力一般来说更强。在买断代理方式下,代理商需向企业购得产品后再销售,而且得承担买卖中发生的费用,因此,买断代理商需要有比较雄厚的资本。进行买断代理的代理商大多从经销商、自营贸易商转化而来,故其销售网络一般都相当的宽广。
(2)企业所承担的风险较小。买断代理方式下,企业一旦将产品售给买断代理商,其后的风险一概由买断代理商负责。当然,买断代理商是以 CIF(到岸价格)条款与企业订立买卖合同时,企业还有对货运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承担连责责任的风险。
(3)产品价格无法统一。由于买断代理方式下代理商与企业是买卖关系,因此买断代理商便取得了产品的所有权,产品的价格一般就应由买断代理商来决定,从而导致全球价格的不统一,企业基本上无价格策略可言。但是,对于有名的企业而言,由于企业的品牌十分响亮,因此,在谈判时处于强势地位,有能力控制买断代理产品的最终售价。
(4)对于买断代理商而言,经营收入一般要高于佣金代理商的收入。佣金代理商的收入主要是佣金收入,一般在10%~15%
左右,而买断代理商的收入则主要是买卖价差收入,其盈利状况由其买卖能力导致的买卖价差的大小来决定,因此收入一般都较高。买断代理商的高收入是与其在买卖中承担的较多的职能与较大的风险成正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