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金制
薪金制给予推销人员固定的报酬。这种制度比较简单,推销员也有安全感,不必在没有推销业务时忧虑个人收入问题。正在受训的推销人员,以及那些专门从事指导客户使用产品和开辟新销售区域的推销人员,都愿意接受薪金制。但是薪金制缺少对推销人员的激励,难以刺激他们开展创造性的推销活动,且容易形成“大锅饭”的局面。
2.佣金制
佣金制根据推销员的工作效率支付报酬。推销人员的工作效率通常以销售毛利来表示。佣金制与薪金制不同,有较强的刺激性,实行佣金制的企业支付给推销人员的佣金是一个变量,推销的产品越多,佣金也就越多,这可以给推销人员以刺激和压力,促使推销人员千方百计地提高推销效率。但是,实行佣金制,也会使推销人员只注意短期利益,只注意眼前销售数量的增长,而忽视服务性工作。
3.薪金加奖金制
这种方式是指企业在支付薪金的同时,利用奖金来刺激推销人员更好地工作。这种形式实际上是薪金制和佣金制的优点,但执行起来比较麻烦。薪金加奖金制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报酬形式,目前实行这种报酬形式的企业越来越多。总之,在推销人员进行报酬合理时,既要考虑到推销人员的收入稳定,又要根据物质利益原则,真正实行按分配,按完成推销任务的多少和劳务报酬直接挂起钩来,从而调动推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