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50001认证标准5.3条款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的原文: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在组织内得到分配和沟通。最高管理者应将下列职责和权限分配给能源管理团队:
a)确保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
b)确保能源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c)实施措施计划(见6.2)以持续改进能源绩效
d)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体系的绩效和能源绩效的改进
e)建立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控制。
iso50001认证标准5.3条款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的理解:
最高管理者应对能源管理团队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规定和分配。这里需要说明是:新版标准虽然不要求组织必须任命管理者代表,但其职能依旧存在,部分组织将继续保留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应由最高管理者指定,并由具备管理协调和技术能力的人担任负责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并保持最高管理者对体系运行情况的了解。为保证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应当对管理者代表授予必要的权限包括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技术和信息资源支配权。管理者代表除承担能源管理体系职责外还可具有其他职责。管理者代表应指定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组建能源管理团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体系绩效,尤其是能源绩效。管理者代表通过开展技改管理改进、培训等能源管理活动,保证能源方针的落实。有效控制和运行的准则和方法不一定由管理者代表亲自编制,但发布实施前的审批放行前应由管理者代表把握。满足有关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对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组织应识别并贯彻实施适用的能源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应规定时间间隔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结果,报告内容至少涉及目标指标、措施计划的实施、绩效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