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性审查要按产品研制程序分阶段进行。
模样阶段工艺性审查的重点是工艺人员参加设计方案论证,并对产品的总体布局、主要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等方案的可行性、继承性,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实施的可行性提出意见。
初样阶段应从工艺角度审查:零(部、组)件的协调性和加工合理性;产品主要结构与装配连接形成的可行性;设计文件选用材料的加工性能;标准件与外购件的供应情况,并分析产品结构标准化与系列化程度。
试样阶段应审查零(部、组)件的协调性及加工、装配、调试、验收的可行性、先进性、经济性。同时应审查产品设计图样所规定采用的外购件、材料是否有明确的技术条件和标准;审议设计选用的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可行性;经初样研制暴露出的技术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生产厂(所)能否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生产(包括外协件的生产)。
定型阶段应审议:试样阶段生产与试验中影响生产的技术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设计文件是否有相应的改进。同时应严格控制影响产品工艺定型的设计更改。材料及外购件的规格、品号及标准应正确合理,并有质量认可的供应单位。设计文件应齐全完整、准确、统一、协调一致,可以满足批生产的工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