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主管连带责任办法
2021-01-19  浏览:2
 
   一、主管对部属负有积极的指导与消极的预防两种任务。
    二、因主管对直接部属的一举一动了若指掌,消除部属的越轨行为,为主管不能规避
的任务,并且做起来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三、为强化主管对部属的监督功能,直接主管对部属的行为应负有连带责任:
    1.对直接部属之犯规行为,应可发现而未发现者,依疏忽职守议处。
    2.对直接部属之犯规行为知情不报者,与犯者同等议处。
    四、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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