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绩效考核更具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应该在对职位的工作内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管理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考核内容进行分类。比如将考核内容划分为“关键工作”考核、“平常工作”考核和“工作态度”考核三个方面。
1.“关键工作”考核
“关键工作”是指在考核期间被考核人列举的一至三项最关键的工作,如对于开发人员可以是考核期的开发任务,销售人员可以是考核期的销售业绩。“关键工作”考核具有目标管理考核的性质。对于没有关键工作的员工(如清洁工)则不进行“关键工作”的考核。
2.“平常工作”考核
“平常工作”的考核条款一般以职位职责的内容为准,如果职位职责内容过杂,可以仅选取重要项目考核。它具有考核工作过程的性质。
3.“工作态度”考核
“工作态度”的考核可选取对工作能够产生影响的个人态度,如协作精神、工作热情、礼貌程度等等。对于不同职位的“工作态度”考核有不同的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