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权的使用通常会减少和破坏领导的个人影响权和下属工作的积极性。虽然强制权的使用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但是,强制是领导维持组织的制度、规章和正常的活动,维护组织利益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措施。领导应充分认识到强制权所特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强制能迅速地制止那些有害的行为,并起到警戒、预防和教育作用,减少或避免类似错误行为重复发生。在必要的情况下,若领导能够正确而适量地使用强制权,那么,这对于领导绩效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为此,领导在使用强制权时应注意以下原则:
1.丑话在先
领导应“丑话说在前边”,向下属说明各种处罚条例。让下属充分了解以下情况:
(1)各种制度、规章,以及违者将会带来的后果。
(2)对各种违反行为的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以及处罚办法。
2.迅速一致
领导集团对各种违纪行为,应作出迅速一致的处理决定。拖延行动可能使下属轻视强制权和对不良行为的纠正,从而造成违纪行为的重复发生;随意变化的强制使下属无所适从,无法了解行为选择的标准,从而造成无意识的违纪行为;受情感支配的强制可能造成下属的受歧视感和抵制行为。领导应避免对下属的偏爱,使强制处罚能一视同仁。
3.逐步升级
处罚的目的在于制止违纪行为,适时的警告则可能阻止违纪行为。领导在行使强制权时,应采取累进的制裁方式,通常先发出口头批评、警告、书面警告,然后才是记过、停职、调离、开除等处罚。强制的逐步升级,为下属纠正不良行为提供充分的机会,并能使领导尽量在不使用严厉处罚手段的前提下制止违纪行为。在处罚升级过程中,领导应对表现不好的下属提出明确要求,限期改正,以免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当然,这些要求是通情达理的,是下属经努力可以做到的。只要领导做到仁至义尽,下属就不会同情违纪者,也不会置领导于孤立境地。
4.镇重处理
领导在处罚违纪者之前,先要弄清情况,掌握事实,具体分析,慎重处理。一个轻率而仓促的训斥和惩罚不仅不能有效地制止违纪行为,而且还会破坏与下属的关系,减少个人权力。即使下属的违纪行为很明显,也应分析其原因。如果下属遇到各种超过自己控制范围的客观限制的情况,或是由于处理某种紧急事态所需而违纪某项规章制度,领导应区别对待,根据问题和行为的原因与性质作出裁夺,避免轻易下结论和误用强制手段。
5.维护信用
领导应通过合理有效地使用强制权来维护其信用。为此,要做到令行禁止,不应在处罚下属时出尔反尔,或在警告之后未能采取合适的强制措施制止违纪行为。领导还要认清自己权力的边界,不要试图强制那些在自己强制权限以外的人的行为,否则,可能减少甚至丧失强制权的信用及其影响力。
6.讲究方式
领导行使强制权时,应注意:
(1)态度要端正。应以积极、冷静、帮助的态度制止下属的越轨行为,而不应以愤怒和敌意的方式处罚下属,否则会引起下属的反抗心理和敌对行为。
(2)制裁要适度。制裁的程度应与行为后果相联系,并与组织制度、政策、法规、传统保持一致。制裁适度可以提高强制权的合法性和效果。
(3)场合要适当。领导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意义,选择适当的强制场合。公众场合下的强制行为,虽然对组织成员有教育意义,但它刺激被强制者的自尊,容易产生各种副作用,因此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