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机构应在两个方面发挥主体责任:
首先,要建立综合评价体系。也就是说,行业要研究iso认证机构量化指标,展现给顾客和管理部门一个客观清晰的工作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反映iso认证机构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认证有效性、社会声誉、法律合规性等多方面的信息并进行科学的筛选、分析与汇总,使反映iso认证机构的各个方面的信息最终综合形成一个量化结果,进而可以利用该量化结果对不同规模、不同性质、不同业务范围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进行比较与排序,为监管部门和社会判断认证机构的工作质量提供一个简化的、易于理解的参考,也为社会各方选择认证机构提供参考。
其次,要借鉴外部经验,进一步落实iso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的主体责任。目前,律师、会计师等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通过保险机制、风险基金、责任追偿等制度措施,明确了各方责任,使机构和个人都是在一个良性环境中运行。这些有益经验值得我们行业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