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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参与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
2025-02-05  浏览:3
副标题:《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参与机构遴选结果并作出工作要求部署》
 
各有关认证机构:
 
在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的进程中,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此前发布的《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组织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参与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认秘函〔2024〕43号)要求,这一遴选工作旨在挑选出具备相应能力、符合相关标准的机构来参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项目。
 
此次遴选过程严谨有序,涵盖了自愿申报以及专家技术评估等环节。众多认证机构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提交申报材料。专家们则从多个方面进行严格的技术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在碳足迹核算与评估方面的技术能力、相关管理体系的健全性以及过往类似项目的执行经验等。
 
基于这一全面的遴选流程,现正式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参与机构遴选结果(详细结果见附件)。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
对于成功入选成为试点的各认证机构而言,责任重大。国家认监委明确要求,各试点参与认证机构要严格依据国家认监委的各类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与之配套的技术文件开展工作。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必须针对各自被确定的试点产品范围,按照预先统一部署的科学计划,有条不紊地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
 
例如,在碳足迹核算方面,要精准把握从原材料获取、生产加工、运输流通到最终使用及报废处理等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数据核算方法;在标识管理上,需确保标识内容准确反映产品的碳足迹情况,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不得存在任何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在试点期间,国家认监委将持续关注试点参与机构的工作情况。这一监督过程是全方位的、严格的。一旦发现机构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数据采集过程中的造假行为,在认证流程执行中的违规操作等;或者不符合试点要求的情况,像超范围开展认证、不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评审等情况;以及存在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如核算结果不准确、标识管理混乱等现象,将毫不犹豫地取消其试点参与资格。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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