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相应的决策,组织实施。
4.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部门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6.批准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7.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与处分。
9.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10.按国家规定审定本单位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部门干部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