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及上级指示、决议,结合工地生产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检查执行情况。
2.在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能科学地指导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责成有关部门人员分头检查实施情况。
4.经常对所属各级人员进行安全责任教育,检查执行情况,对上级安全部门的工作指示,应主动布置、检查,并给予大力支持,当他们的工作受阻时,要排除障碍,开绿灯。
5.深入基层,在现场检查施工进度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领导限期解决,并令其制定不再重复发生问题的措施。
6.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多人重大伤亡事故及恶性未遂事故,重伤事故,应立即亲临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事故现场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讨论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意见,20日内上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7.每半年总结和交流一次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措施有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