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包含有意识控制的含义,政府危机信息管理的有意识控制是必要的,但控制不等于信息封闭。政府还要在服务、责任和效能的总体目标间进行协调。虽然公开不准确的危机信息可能影响到应对措施的施行,但公开也会促进社会对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
(1) 政府危机信息管理应区分特定危机事件所处的发展阶段,即一个危机事件处于三个时期(首现期、积累期和成熟期)中的哪个时期。对于首现危机事件的信息管理需要给予高度关注。政府应建立首现危机事件的呈报制度,基层信息采集者有权将首现危机事件的信息上报最高决策层,为危机管理赢得宝贵的时间。
在积累期应该注重与特定专业技术领域的合作,并从具体的危机信息管理中不断汲取经验、知识和方法。从专业技术方面来说,危机事件是由单一或多个自然和社会原因引致的综合性事件,专家学者和学术科研机构在技术方面更有优势。专业人员提出的方法和措施往往更科学有效。另一方面,科学认识和应急手段也需要在应急实践中不断加深和发展。这样就要求严谨民主的科学精神,不迷信学术权威。
(2)要区分内部和外部危机信息管理。在政府内部,应该加强危机信息收集、危机信息上传、危机信息协同三个基本环节。1信息采集环节要从消极收集向积极采集转变,增加政府危机信息来源的多样化,政府组成部门、地方政府、商业信息机构、民间社会组织和国外信息机构都应该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同时,要严格区分政府内部信息、公众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差别。2在危机信息上传进人决策层的过程中,要强化信息传递控制和责任管理,同时能够保证对于可能出现危机事件领域的多渠道、多机构的信息采集,避免树状权力结构对信息的有意隐瞒和控制。3保证政府决策机构下设的危机事件信息处理中心的建立,能够有效处理相应的信息。同时这一部门应负责跨部门和跨地区的危机信息的协调与控制,打破信息封闭,建立超越部门和地区的危机信息分析和处理机制。
在处理外部危机信息管理过程中,应有效加强危机信息的传播。建立危机信息的新闻发布制度,同时将应急事件与个人相关的应对信息传达给个人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