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物权的基本概念、物权的效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2025-11-01  浏览:3
物权法是规范对物的支配和利用关系的法。我国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已制定了完整统一的物权法,关于物权的规定还散见于《民法通则》,以及《担保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特别法中。
 
物权中最基本、核心的权利是所有权,在所有权的基础上,又产生了由非所有人享有的物权,包括两种:一是非所有人享有的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即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典权;二是以利用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物权,为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1.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排他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物上请求权。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从物权性质上讲:物权绝对性原则。从物权种类上讲:物权法定原则。从物权客体上讲:一物一(所有) 权原则。从物权的效力上讲:物权优先原则。从物权的变动讲: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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