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则
第一条营销过程中所有降价(或折价)销售业务的处埋均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条降价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营销人员自行判断决定;另一种是要经过必要的申请手续。
第三条营销人员在决定降价时必须统筹兼顾综合考虑本公司与客户的相互关系,避免造成本公司的利益损失。
第四条降价唯一的目的是扩大销售,坚决杜绝为满足个人的私利而抛售。因此,其依据是客观的交易现实必须做到公正客观。
降价销售事务处理
第五条营销人员自行判断降价原则上适用于以下情况,但特定商品除外:
(1)客户文付额中未足×元的尾数。
(2)支付额达×万元以上时可以有1/200的浮动额,但让利总额不能超过××元。
(3)支付额未满×万元,但在×万元以上时可以有1/200的浮动额,但让利总额不得超过××元。
(4)支付额未满万元时降价幅度应在×元以内。
同时,无论何种情况均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严格的核算。第六条实施降价销售时必须填写降价销售业务传票。
第七条降价销售业务的清单处理如下:
(1)降价销售业务传票由营销人员保存作降价处理凭据之用。
(2)降价销售业务传票由营销员转交客户。
(3)降价销售通知单交财务部进行财务处理。
(4)降价销售统计单存业务部作统计资料之用。
第八条降价销售申请
(1)大量订货、特殊订货及客户降价要求超出规定限额时,营销人员须提交降价销售申请。
(2)降价销售申请提交给业务部,由业务部转交上级审批。特殊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请求总经理裁决。
(3)电话申请批复时,营销人员须补送降价销售申请。
(4)降价销售申请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者留存以作降价销售的凭证依据,另一份送交业务部审查后,经营业部长送交总经理裁决,如总经理同意返交业务部,再由业务部转交商品管理部。
(5)商品管理部据此填制降价销售业务传票。
(6)降价销售业务传票共五份须进行以下处理:
①降价销售业务传票由商品管理部留存。
②降价通知商品管理部客户。
③货款扣除通知单由商品管理部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据此从客户销售账上扣除等额赊销款。
④降价销售核算单与降价销售统计表一起送交财务部。⑤降价销售统计表由业务部据此进行该类降价销售统计。
降价洽谈要领
第九条在大批量订货和特殊订货情况下客户大都提出降价要求,营销人员如认为理由充足且降价要求没有超出本公司指定限度可自行决定降价。
第十条如非降价销售品,营销人员应婉言谢绝。
第十一条如客户的降价要求超出公司规定的降价限度,营销人员应讲明自己无权决定,然后可请示上级或打电话请示并要求对方压低降价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