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有效建立、管理客户名单,以便更好地将信息传达给目标客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业务部门的客户名单,均依照本制度的规定管理。
3.管理规定
3.1有效客户名单库的建立
3.1.1现有客户名单分类。
A类:与业务部门有过业务来往的企业。
B类:主动与公司联络过的企业(通过电话、传真、信函、e-mail等)。
C类:从其他信息渠道取得的企业(黄页、报纸、杂志等)。
3.1.2有效客户名单的增加。
3.1.2.1增加数量:原则上每月不少于300个。
3.1.2.2增加渠道。
(1)业务往来的相关企业。
(2)来电、来函、e-mail等联络过的企业。
(3)相关媒体广告的企业。
3.1.2.3增加流程。
(1)信息统一反馈至业务部(尽可能注明企业名称、电话、传真、联络人、地址、邮编等)。
(2)业务部客户名单管理员每月底汇总一次成“每月新增客户名单表”,呈部门主管签字后,将其输入电脑保存归类。
3.1.3无效名单的删减。
3.1.3.1商业信函退件的企业。
3.1.3.2长期无反馈的企业。
3.1.3.3删减流程。
(1)信息统一反馈至业务部。
(2)业务部客户名单管理员每月底汇总一次成“无效客户名单”,呈主管审核后,直接从电脑资料库中删除。
3.2客户名单的运用
3.2.1商业信函、DM的邮寄。
3.2.2业务联系。
3.2.3客户保养的联系。
3.3客户名单的管理
3.3.1由客户名单管理员加设密码,并备份于软盘中,软盘每月底更新一次。
3.3.2业务人员日常使用:
3.3.2.1应先填写“客户名单使用申请表”(详列需调用的客户类别、区城、使用时间、用途等),呈主管核准。
3.3.2.2客户名单管理员打印出相应内容并登记“客户名单使用登记簿”,使用人签领。
3.3.2.3使用人按时归还,客户名单管理员应负查核追踪之职。
3.3.3其他非业务部门使用:
3.3.3.1先向管理部提出“客户名单使用申请表”,管理部主管核准后方可借阅。
3.3.3.2客户名单管理员打印出相应内容并登记“客户名单使用登记簿”,使用人签领。
3.3.3.3当日下班之前归还,客户名单管理员应负查核追踪之职。
3.3.4客户名单保密管理视公司其他规定相关条款而定。
4.相关表单
4.1每月新增客户名单表。
4.2无效客户名单。
4.3客户名单使用申请表。
4.4客户名单使用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