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管理制度
直销商管理制度
2024-12-09  浏览:1
1.总则
本制度规定所有独立经营业务的直销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虽然本制度为公司与直销商之间的关系而拟定,但也适用于各直销商之间的关系。同时,本制度也为促进各直销商之间的和谐,并保障直销计划下所有直销商的利益而制定。
 
2.直销商授权
(1)申请人必须填写《直销商申请书》。申请从事本工作者,不分性别、国籍、政治、种族及宗教信仰,机会均等。
(2)欲申请为直销商者,必须由现有的直销商推荐,推荐者须向公司提供申请者完整并具时效性的创业资料。
①创业资料中的申请表格必须认真按照要求填写,并在填写完成后直接交予公司。
②任何直销商或新直销商,均需具备以下条件方能加入。
a.购买产品的金额必须达到公司的最低要求。
b.按照公司要求维持最低数量的存货。
c.公司保留申请核准权,无论公司是否接受申请,其通知都会以书面形式寄给申请者及推荐者。
③直销权时限以年为单位或至该年度为止。
④续约直销商须填写《续约申请书》并缴纳续约申请费。
⑤前直销商亦可重新申请为新直销商。
(3)直销商权限可授予个人、公司或合作伙伴。
①公司可申请成为直销商,只需符合公司所发正式文件中的规定。
②夫妻二人只能拥有一个直销权。
③若为合伙关系,则直销商权将只能以个别合伙人名义取得。
④申请为直销商者其年龄须满18岁,且直销商必须满20岁或已结婚,方可推荐其他人为直销商。
⑤公司对本营业守则的修正由月刊发布或用其他方式通知直销商。
 
3.直销商职责
(1)直销商必须向公司申请,或经推荐者授权才能以直销商价格购买公司产品或业务辅助品。
(2)直销商每月所购产品必须销售70%以上,方能享受以下权利。①有资格成为银牌直销商。不合此规定者,则仅能以其售出并送迄的产品数额部分计算其效益奖金。
②接受以当月所购产品计算的效益奖金。
(3)直销商不得对任何人都表现出其有购货的义务,也不得明示或暗示他人直销计划中所提及的收益之外,尚有任何其他利益。
(4)直销商不得表示其在直销计划下,有任何独占销售区域权或特许权。
(5)直销商不得在任何零售场所,如商店、摊位、市场销售或展示产品。直销商不得在知情状况下将产品或业务辅助品给予任何人在零售场所转售图利。
(6)出售产品时,直销商必须交给顾客送货单。送货单上应载明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和直销商姓名、地址、电话。
(7)直销商不得提供不实的价目、品质、等级、效能及存货情况,以达到出售产品的目的。
(8)示范产品时,直销商必须解释产品标签所载用法及注意事项。
(9)顾客对所购买的产品品质不满意时,直销商应提供顾客下列几项选择。
①按原购价格折算,换取其他产品。
②调换相同产品。
③购物钱款全数退还。
(10)直销商不得从事任何政府规定为非法的交易行为。
(11)直销商不得宣称自己与公司或本公司任何其他机构有雇佣关系,或为其商业代理人、佣金代理商、业务代理商、委托商或经理人。
(12)直销商不得参与任何政府禁止的商业团体或活动。
(13)直销商可销售除本公司产品、业务辅助品之外的商品或服务,但不得售予非本人推荐的直销商,也不得要求非本人推荐的直销商销售该类产品或服务。
 
4.推荐者职责
(1)直销商有权推荐他人成为直销商,但须做到以下两点。
①负责训练和鼓励其所推荐的直销商。
②储存适当产品或业务辅助品以便供应其下手直销商的正常需要。
(2)推荐者不能履行义务时,可委托其直系直销商代理。若未担负责任,则该推荐者的推荐资格将被终止,其所推荐的直销商将归其直接上手直销商。
(3)欲获取销售给下手直销商产品的效益奖金资格,推荐者本身每月必须销售产品给10位不同的顾客。
①若该推荐者不能提出适当证据证明曾售货予10位不同的顾客,其上手直系直销商可保留推荐者的小组效益奖金,但其仍可获得自己零售部分的效益奖金。直销商必须确保奖金发放至该推荐者的下手直销商。②若推荐者一直不能履行此项守则,将失去其所有的推荐权。
 
5.直系直销商
(1)成为直系直销商的资格。
①须符合的效益标准。
a.个人小组连续三个月达到每月10万积分额,及其推荐的直销商中拥有一个获得效益奖金的小组。
b.连续三个月推荐两个或两个以上获得效益奖金的小组。
c.个人小组连续三个月达到每月25万积分额。
d.连续三个月具备上述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者。
②达到法定成年年龄若其在法定成年年龄前符合直系直销商资格,将仅能领取属于直销商的小部分分红。
(2)直系直销商必须做到的事项。
①维持适当存货资料,以供某个人小组直销商或授权其小组直销商向公司直接订货。
②维持固定营业时间,以便个人小组中的直销商订购或运送产品。
③迅速而正确地将公司所发的效益奖金给予其下手直销商,并确保其推荐网体系的所有下手直销商于当月月底确实领到其应得的效益奖金。
④对小组中直销商举办的促销活动提供建议与协助。
⑤与该小组直销商经常维持信件往来,通告会议时间、地点、产品消息、零售训练或其他有关事项。
⑥举办定期会议以训练、激励直销商。若其下手直销商散居各地,则应亲自到各地区举行会议,或训练当地直销商自行举办会议。对不能参加会议的直销商,应利用信件和电话予以训练及激励。
⑦确保所有下手直销商均遵守公司所定的程序与守则。
③确保其个人小组营业守则的推行。
 
6.网络体系维护
(1)直销权的转移。
①直销商若欲改换推荐者,应填写申请书及“同意书”各一份递交公司。该
“同意书”须由整个推荐网体系的直销商包括直系直销商签署。
②自愿放弃直销权者,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
③整组的转移是不许可的,若转移的直销商本身亦为推荐者,则其所推荐的直销商将转归原推荐网体系的直接上手直销商。
(2)直销商不得蓄意合并,除非由于未续约终止、放弃、因死亡而无继承人等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情况下得以合并,但须征得公司的同意。
 
7.直销计划的介绍
(1)直销商不得以下列名义介绍本公司的直销计划。
①给人以受雇佣的印象。
②作为座谈会。
③假装为市场调查。
④听起来像是社交活动。
⑤为非业务性集会。
(2)在介绍直销计划中,直销商应遵循以下介绍方法。
①不得表示直销商仅仅推荐他人为直销商。
②必须强调直销计划包括销售产品及推荐直销商。③不得宣称税捐利益为成为直销商的主要理由。
④必须使用公司出版文书中记载的奖金数额,或者直销商确认无误的数字。
⑤不得称有固定收入和奖金的保证。
⑥不得以任何形式表示过去、现在或未来直销商都能获得利润。⑦可以用假设的收入数字举例,但必须说明其收入为假想值。
③不得宣称直销商仅用少许努力及时间即可成功。
④可以举出成功的事例。
 
8.直销商对公司名称的使用
(1)所有公司产品商标及服务标志均由公司注册,未经许可不得擅用。本制度规定未授予直销商任何使用公司商标的权利,仅说明在下列事项中,不牵涉商标授权时对公司商标的使用。
①宣传物品。②支票账户。③商用车辆。
④直销商办公室。
⑤电话号码簿和备忘录。⑥私人制作的业务辅助品。
(2)直销商在其业务上要求授权使用公司名称时,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此项授权以一年为限,期满即自动失效,如欲继续使用则须重新申请。
(3)直销商只能从公司指定的途径进货,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购进任何印有公司名称、字样、图案的产品。
(4)如果公司没有直接书面同意直销商的要求,不得在其商业车辆上标识公司名称。
(5)唯一授权使用公司名称的事物为直销商使用的支票。
(6)直销商不得使用公司名称于任何分类广告、传播媒体中。
(7)取得公司同意后,直系直销商可于办公室外标识公司字样。
(8)直系直销商在取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在电话簿中以公司名义列名。
(9)直销商使用正式公司文件只能作为处理有关公司直销业务之用。
(10)直销商可设计并使用自己的业务辅助品,来训练或鼓励其推荐的直销商。
①此类辅助品,不得包含直销商本人对其作为直销商后可能收入或未来经济效益的预测;不得提示、描述或说明直销计划;不得描述任何产品的用法、特性或功效,或者使用任何公司标准字体、注册名称或注册商标等。
②作为直销商,有关经济效益的讨论、其本人因从事直销商业务而赚取的个人所得,以及业务经营及鼓励性谈话,均可作为谈论话题。
③直销商个人制作的业务辅助品,仅可销售或给予个人推荐的直销商。
④录制或出版日期必须在此类辅助品上注明。
⑤若是销售品,则必须无条件原价奉还书面保证。保证书中应说明卖方在买方的要求下,必须收回售货并予以退款。
(11)任何时候,若直销商自己印行的文书,经公司认为有害于公司、违反法律、导致业务损失或破坏公司名誉,公司有权对该文书的作用者、出版者、发行者请示赔偿,并应立即终止该直销商的资格。
 
9.直销订货管理
(1)直销商编号,每一位直销商均有一个编号,以便互相联络、存档及订货时使用。
(2)向推荐者或直系直销商订货。
①可用下列步骤向推荐者或直系直销商取货。填写《向推荐者购货订单》
(三联式),连同货款交予推荐者或直系直销商,然后依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去提货。
②多层式直销产品的分配系统由推荐者、直销商、直系直销商或仓库代发产品。
(3)直销商直接将购货订单填好,可带着货款至仓库自行提货或收到货款后再发货。
(4)通过电话订货,打电话至公司,将所需要的产品告知公司,然后将货款以电汇方式汇至指定银行,公司即可发货,如此可以争取时间,约两日内直销商就可以收到所订的货物。
(5)顾客退换货处理。
①顾客可向原售货的直销商退还原物,顾客可以原价退货、更换其他等值的产品或免费更换全新的同类产品。
②勿与顾客争论,先把钱退还给顾客,或让顾客更换产品,并须询问顾客对产品不满意的原因,将顾客不满意的原因记录于送货单内。
③如果客户要求的是退还货款,直销商必须向顾客索回送货单。送货单须连同退货申请书一并退回公司。
(6)退货及次品的处理。
①有关顾客退货的处理,将顾客的退货附上购买该商品的发票/送货凭单,送货单上须注明顾客不满意的原因,并填妥《退货申请书》作退货处理。②有关次品的处理,将次品及原先购买该次品的发票/送货凭单复印本附上说明书,寄或送到公司以更换相同产品。
 
10.其他
本制度由市场营销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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