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业协会的权威性定义是:“行业协会是由独立的经营单位组成、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既定利益的非盈利组织。”1956年这个定义被认可时,英国约有1,300个全国性行业协会。此外,还有批发和零售商协会、进出口商协会工会、以个人而不是公司为成员的专业协会、方性协会(要商会研究协会和解系目的的雇主协会等各种协会。现在,除了工会和专业机构以外,所有这类组织一般都称为“行业协会”。如果主协会仅仅涉及劳资关系和工资谈判问题,那就不列入行业协会这个范畴。一份早些时候的研究成果估计,1944年全国大约有2,500个行业协会,现在,有关行业协会的标准工具书的条目,在最大的范围内收录了3,000个行业协会。
一个多世纪以来,对行业协会在经济中的作用一直争论不休。已经建立的行业协会以多种方式限制了竞争,因此,美国已经有200多件诉讼案提交到联邦贸易委员会和法院,这些案例中有许多提到了1930年大萧条年代的情况。在英格兰,相同的解释促成了1956年限制行业协会活动法的通过,使许多精心设计的规划被判为非法而遭查禁。实际上,行业协会的许多活动并未限制竞争,例如行业研究、市场调查、新产品开发、经办职业介绍机构、协调工资对付劳工组织、联合保险、商业仲裁、出版行业刊物、联合进行广告宣传、共同向立法 和行政管理机构申诉等。这些活动既有利于行业发展,也不损害消费者利益。
行业协会的批评家们,从未研究过工商企业和专业人员为何要寻求保护的问题。在许多情况下,他们之所以联合,完全是由于共同对付某种不利环境的需要。行业协 会 的 存在,提出了各个入会厂商的性质这一重要问题,它表明,大多数公司难以绝对独立地经营,必须与同类企业联合行动。自由竞争的传统观念认为,每个企业都应该是独立生存、自主经营的。但是,一些协会把供应原料、使用原料和销售产品的许多公司结合在一起,这就打破了传统的行业界限。这样做可以导致更高的效率,或导致垄断一-也许两者兼有。全国性协会聚集了本行业的大多数企业,为向政府提出经济方面的要求提供了一种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手段。这种组织利用其成员的实力,可以形成经济势力的危险的集中。然而,协会成员众多,各自受到的威胁不尽相同,实际上很难产生一致行动的愿望。
行业协会的定义
2024-06-06 浏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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