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官办社区中心唯一令人惊奇的事,也许就是它们的存在本身。尽管办中心花费昂贵,管理困难,秘书长和委员会常遇到许多矛盾,甚至受埋怨,扯皮的事也不少,但中心却仍然到处都有。无论如何,社区中心对当地居民是很有用处的,特别是以合理价格向当地民间组织提供开会的场所。没有这种公共会议场所,就没有真正的社区存在,那些一盘散沙式的没有中心的地区就是证明。中心正是以这种社会作用赢得了许多居民的好评,使居民们支持协会和社区中心。也许,这种支持和决心正表达了社区概念的实质。人们的良好愿望可以减少管理中的麻烦,并促成建设性的努力,从而产生和乐。
全国社区协会联合会说,一个社区协会就是“一个由街坊邻居组成的组织。这一组织相信,人们可以通过为社区服务来发展和完善自己的个性”。这种颇为正统的定义虽然简捷,但很难将社区协会和其它组织加以区别。在这里,联合会强调了协会的民主性和自发性,说协会是当地群众为互助而自发地形成的。它所说的“人们”,包括所有年龄和不同性别的人。联合会的结论是:“社区协会和其他组 织的区别,在于它是一个不分政治和宗教信仰,不分社会兴趣和个性,能满足社会全体成员需要的一个由全体居民参加的自发组织。”
无疑,这种社区协会是存在的,但社区协会又可以分为许多类型。一个社区协会能否真正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 需要,就很值得研究。青少年希望有独立的社会活动,除社区中心外,可能还应有一个令人满意的青少年俱乐部,设在离中心不远的地方。如果没有这种俱乐部,协会应把满足青少年需要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尽力帮助他们,不过,出于更广泛的责在感,不应该向青少年提供不健康的娱乐。例如:振耳欲聋的“迪斯科”音乐,可能会影响隔壁正在举行的讲座或会议。这种冲突需小心地加以调解,不能两头兼顾时就不得不“丢卒保车”了。
社区协会活动的规模和种类是没有限制的。如果活动需要,还可以扩建中心或新建一座建筑。限制发展因素一一除金钱来源外,还有组织活动的人的来源。如果协会和各种地方组织如教堂、工业团体、零售商组织方府党、工会、青年团体等,都能保持密切接触,上述两种来源就不成问题了。每个地方组织都有自己的困难,而社区协会恰恰为它们提供了相互合作以满足共同需要的机会。一般来说,这一特点可以调动人们的积极因素。
要想管理好一个社区协会,就不能单纯地依赖于人们良好的愿望和温和的天性。如果秘书长和理事会要想借用特殊社会力量来取得成就,就要仔细学习和理解前几章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