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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合伙人出资的形式有哪些?
2021-09-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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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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