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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销毁行政管理
2021-11-13 浏览:
1
文件的销毁行政管理
第一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相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二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联系方式
公司:
广西景鸿iso认证有限公司
状态: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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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先生(先生)
电话:
13481000977
地区:广西-南宁市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6-2号望湖苑18C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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