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进口商品时的消费税节税策略
2025-08-08  浏览:0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进口货物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改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对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应税消费品均应缴纳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海关是按照《海关进出口关税与进口环节征税对照使用手册》对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等。通过《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税额)表》消费税最高可达45%的分类分项差别税率,这决定了其在企业的节税策划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
 
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应纳机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如果我们从少交税款的动机进行节税策划的话,由于消费税税率对于具体进口消费品是一定的,只能对计算公式的分子进行策划。所以,我们只要能够减小分子,就可以减小组成计税价格,进而减少应纳税额,达到节税的目的。
 
另外,根据税法规定,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应按适用税率中最高税率征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进口、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进口消费品的进口额(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能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纳税人如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套应税消费品出售,按最高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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