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知识
出口信用保险
2025-12-14  浏览:0
       出口信用保险是由国内信用保险延伸而产生的,是各国政府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的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国际通行的重要的贸易促进工具。国际信用投资保险人协会--伯尔尼协会50多个成员2004年支持的贸易总额有近8000亿美元,占一般贸易总额的10%左右,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更是高达20%~30%
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之后,在出口前可以得到国外买家的资信调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与道德风险等多方面对买方做全面的评估,并提示出口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企业产品出口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及时跟踪收汇情况,协助出口企业监管应收账款,动态评估买方的信用风险。一旦企业发生了收汇风险,对于保险责任内发生的损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赔付可以有效地减少企业损失。此外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具有专业性的追收优势、广泛的追偿网络、丰富的海外追账经验,追回后,可以对出口商作进一步的补偿。
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出口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有了风险保障,企业从而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创造利润。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定义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营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二)出口信用保险的分类
1,根据合同支付条件规定的信用期限长短的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分为短期保险与中长期保险。短期保险承保信用期限在180天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年)的出口合同,适用于制成消费品、大宗商品出口;中长期保险则承保信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延付出口合同,适用于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以及承包的海外工程项目。
2.根据保险险种和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又可分为:
(1)综合保险:它承保出口企业所有以信用证和非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出口时面临的收汇风险,即要求出口企业投保其保单适用范围内的全部出口,不能仅选其中一部分买方或一部分业务投保。
(2)统保保险:它承保出口企业所有以非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出口时面临的收汇风险,即要求出口企业投保其除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所有适用保单范围的全部出口。
(3)信用证保险:它承保出口企业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时面临的收汇风险。付款期限在360天以内。在此类保险项中,出口企业作为信用证受益人,按照信用证条款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单据后,不能如期收到付款的损失由保险人补偿。
(4)特定合同保险:它承保企业某一特定出口合同的收汇风险,适用于金额较大(200万美元以上)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以各种非信用证为支付方式、付款期限在 180 天以内(可扩展至 360 天)。
(5)买方违约保险:它承保出口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口因发生买方违约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最长分期付款间隔不超过360天。它不仅适用于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而且适用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三)不适用于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贸易合同1.发货前或在提供劳务前,价款全部预付的出口合同。
2.金额和付款期限不确定的出口合同。
3.不以货币结算的贸易合同。
4,违反我国或进口国法律的贸易合同。
5,投保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合同不能办理商业风险的保险,但可办理政治风险的保险。
 
(四)出口信用保险的优点
1.出口贸易收汇有安全保障。出口信用保险在企业发生出口贸易损失时给予其经济补偿,维护了出口企业和银行的权益,避免了呆坏账的发生,保证了出口企业和银行的业务稳健运行。
2.有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出口商可以放心地采用更灵活的结算方式,开拓新市场,扩大业务量、从而使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更强、开拓国际贸易市场更大胆。
3,出口信用保险可以为企业获得出口信贷融资提供便利。资金短缺、融资困难是企业共同的难题,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其收汇风险显著降低,融资银行才愿意提供资金融通。
4.得到更多的买家信息,获得买方资信调查和其他相关服务。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商获得多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事先避免和防范损失发生。
5,有助于企业自身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出口信用保险的免责范围
无论其他条款如何规定,承保机构均对下列损失不负责任:
1,在交付货物时已经或通常能够获得由货物运输险或其他保险承保的损失。
2.由汇率波动引起的损失。
3.由于被保险人或代表他的任何人违反合同或不遵守法律引起的损失。
4,在货物交付运输人以前,由于买方已违反合同或预期违反合同,被保险人已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但仍向买方出口货物而发生的损失。
5,在交付货物时由于买方没有遵守所在国法律、法令、命令或条例,因而未得到进口许可证的展期所引起的损失。
6,由于被保险人或买方的代理人,或被保险人的承运人,或任何有关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破产、欺诈、违约或其他行为引起的损失。
联系方式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