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管理
房地产开发公司技术改进小组办事准则
2021-01-22  浏览:1
 
    第一条  本小组系依据本公司组织规程第十四条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本小组由总工程师担任主席(倘总工程师缺席时由主管协理代理之),企划部经理为召集人,规划科长主办之。
    指导人员:总经理
    其参加人员依技术改进小组编制人员为准,但视实际需要得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条  本小组之职掌如下:
    1.由主办人提交检讨有关本公司拟兴建工程草案及设计中、施工中各工程有关技术上问题之检讨。
    2.由供应科提交各种材料品质之审议。
    3.其他奉命交办之急要各项工程之技术上改进事项。
    第四条  本小组之开会,主办人应于一天前将有关技术改进资料汇集整理,指定召开时间通知小组人员检讨,如遇特殊检讨者,当日由主办人提前通知之。
    第五条  主办单位依有关技术改进问题检讨整理后转呈总经理裁决之。
    第六条  本准则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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