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管理
声像档案的研发开发利用
2021-11-13  浏览:2

声像档案的研发开发利用


第一条 编制声像档案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为利用提供方便条件。

第二条 建立声像档案借阅,利用制度,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声像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利用范围。

第三条 具有专利的声像档案,外单位利用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已移交档案馆的,所得专利收益,原则上应拨给原移交单位,档案馆收取保管费。

第四条 声像档案原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之外。如有特殊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外单位借用或复制声像档案,由档案室负责办理,并按有关规定收费,实行有偿服务。如在借用中造成损坏,则由借用单位负责赔偿。

第五条 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可利用声像档案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编辑综合性或专题性画册、资料片等,积极开发利用现在的声像档案。

联系方式
公司:广西景鸿iso认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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