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视觉形象是通过企业中的多种视觉要素体现出来的。不同的企业经营特征所呈现出来的视觉要素将有所差异。但为了便于对视觉要素的设计和管理,我们可以从不同的普遍性层次来观察并分析这些要素。根据美国市场营销学专家贝恩特·施密特教授提出的视觉形象识别要素的层次理论。在视觉形象的识别要素中,固定资产(Properties)、产品(Product)、外观(Presentations)、出版物(Publications)为最基本的构成要素。这四个构成要素(也称为4P要素)是最高的分析层次。在4P基本要素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要素还可以再分成不同层次的基本要素。如固定资产的基本要素是厂房、办公大楼、零售场地、运输车辆等。产品的基本要素是指企业生产的具体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形式。外观指与产品相关的事物:如包装、标志、标签或与服务相关的事物(购物袋、场地环境、服务等)。出版物包括产品样本、促销资料、广告、名片、办公文具等。
有时,对上述的一些基本要素再进行细化是非常有用的。如4P中的固定资产(第一层次要素)可分成办公大楼、厂房等基本要素(属第二层次要素),对办公大楼又可划分为入口区、大厅、会议室、接待室等(属第三层次要素)。这种划分同样可以适应于其他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