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评价原则
2021-01-31  浏览:0
 质量管理体系评价原则
    
(1)以顾客为中心    
质量评价从根本上应是顾客的质量评价。组织的产品质量和业绩最终应由顾客来评判。评价的总体准则是顾客的满意度。组织的管理者要特别关注顾客的满意度。组织必须考虑所有产品和服务的特性和特点,以及顾客所能接触的所有的管理模式。这些特性和模式将向顾客传播组织的价值观,导致顾客的满意度、偏好以及忠诚度等。以顾客为中心要理解当前顾客和未来顾客的期望和要求。以顾客为中心的卓越业绩意味着尽可能多的减少产品的缺陷和缺点,而不仅仅是满足规范和减少抱怨。费根堡姆曾说过:“今天,当顾客对商品的质量满意时,即他喜欢他所购买的物品时,他会告诉8个人;而当他不满意时,他会告诉22个人。”这告诉我们,顾客满意度具有乘数效应,而且不满意的乘数效应可能会比较大。以顾客为中心的组织,不仅向顾客提供满足其基本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特性,还要提供与竞争对手不同的产品和服务特性。
    
(2)以评价过程为核心,实现过程增值
过程方法力求实现持续改进的动态循环,使组织获得可观的收益,表现在产品、业绩、有效性、效率和成本等方面。过程方法还通过识别组织内的关键过程、过程的后续发展和持续改进来促使组织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提高顾客满意度。组织在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时,应对每一个被评价的指标及指标中标准的过程提出如下四个基本问题:
    
①过程是否被识别并适当规定?
    
②职责是否已被分配?
    
③程序是否得到实施和保持?
    
④在实现所要求的结果方面,过程是否有效?
    
(3)与优秀质量管理模式的耦合
质量有效性评价体系是在参考了欧洲质量奖、波多里奇质量奖等卓越业绩评价模型的情况下,紧扣ISO 9000标准,更适合组织在运行质量体系时评价有效性的实现情况,有利于发现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实现持续的改进和组织的目标。
   
(4)评价结果的分析
组织应对评价结果进行及时有效的分析。分析的参照系可以是同期、同行或是过去的评价结果。比较时对产品的实物质量和顾客满意度分别进行比较,从而找到组织自身的优势和劣势,识别改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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