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下列情况存在时,早期进入是合适的:
1.厂商的形象及声誉对买主来说是重要的,该厂商能够通过作为一名先驱者而把一种已提高了的声誉加以发展。
2.早期进入能够在一个营业单位内发动学习过程,在该营业单位内学习是重要的,经验是难以模仿的,连续几代的技术也决不会使这种学习过程无效。
3.客户忠实度很大,因此首先对客户出售的厂商可以自然地得到好处。
4.通过对原材料供应、销售分配渠道等早期承诺能够获得绝对的成本优势。
在下述情况下,早期进入特别有风险:
1.早期竞争及市场细分化是在不同的、但对行业发展后期是重要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厂商会建立起多余的技能,还可能面临高的更新成本。
2.开辟市场的费用很大,包括诸如客户培训、规章制度的批准,以及技术开拓之类的费用,但是开辟市场的好处却不能为厂商所独占。
3.与那些小型的、新开办的厂商进行早期竞争将是耗资巨大的,但在后期代替这些厂商的将是更加难以对付的竞争。
4.技术变革将使早期投资过时并且使那些后期进入的、具备最新产品及工艺的厂商拥有某种优势。
由于新产品的市场潜力是很大的,所以对于早期进入者来说,没有太大的必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阻止对手的进入,而把钱花在自身的产品开发和不断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上显得更为明智。或许通过发放许可证或其他手段来鼓励某些竞争者的进入可能是合适的,给定新兴阶段的一些特征,厂商往往可通过其他厂商拼命地出售行业产品并援助技术发展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