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公司为简化重誊抄写之文书作业,降低会计人员不必要之工作量,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原各单位人员请(收)款时,均需填写请(收)款单,送呈主管核准后,再由会计人员,依请(收)款单之摘要内容,誊写于传票内。此项流程就公司整体言,实系重复之文书抄写浪费。
第三条 自即日起,各单位人员请(收)款时,一律填写新设计之付款凭单,及收款凭单。原请款单及收款单同时作废。会计人员之转帐传票亦改为新格式。
第四条 各单位人员填写付款凭单及收款凭单时,仅填写粗线框内。
第五条 各单位人员填写付款凭单时,可参阅传票填写要点。
第六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