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高新产品认证
高新产品知识科普: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四)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高新产品认证: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高新技术和高新技术企业飞速发展的新时代。在这个时代,西藏拉萨企业需要面对的不仅有层出不穷的技术问题,更有营销观念与技巧不断更新的问题。高新技术的特殊性给高新技术西藏拉萨企业营销带来了新的挑战。
高新产品认证一直以来它在消费者心目中都有着良好的品牌形象,所以高新产品认证可作为西藏拉萨生产型企业销售的利器,也为西藏拉萨生产型企业增加核心竞争力的一种手段,
西藏拉萨景鸿高新产品服务公司作为服务型公司,我们主要从事高新产品认证。欢迎来电咨询!
高新产品认证联系方式:
电话:4006466645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西路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