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营销,又称联合营销、协同营销,是指企业之间通过共同分担营销费用,协同进行营销传播、品牌建设、产品促销等活动,建立战略性的营销合作关系,以达到共享营销资源、巩固营销网络的目标。合作营销理念最早由艾德勒于1966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提出。
合作营销的最大好处是企业之间可以通过资源的优势互补,增强市场开拓、渗透与竞争能力,共同开发和利用市场机会。各成员可以以较少的费用获得较大的营销效果,有时还能达到单独营销无法达到的目的。
合作营销的类型有四种:(1)不同行业企业的联合营销。不同行业之间一般不存在竞争关系,而且还可以优势互补。
(2)同一企业不同品牌的联合营销。(3)制造商与经销商之间的联合营销。这种方式利用了产、销合作各方固有的高度一致的利益关系,在促销这一环节上很容易达成共识,进而联合采取行动。(4)同行企业之间的联合营销。多家同行企业联合,共同培育市场,在共同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享利润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