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标准层级分成6大类
层级分类是将标准系统的结构要素(标准),按其发生作用的有效范围(即适用范围)划分为不同的层次,这种层次关系,通常又成为标准的级别。如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1、国际标准
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际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
2、区域标准
由区域标准化组织或区域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如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的欧洲标准(EN)就是区域标准。
3、国家标准
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国家标准机构是指在国家层次上承认的,有资格成为相应的国际和区域标准组织的国家成员的标准机构。如GB,ANSI、BS,NF、DIN、JIS等就是中、美、英、法、德、日等国国家标准的代号。
4、行业标准
由行业标准化团体或机构批准、发布并在某个行业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行业标准一般由行业标准化团体或机构(如行业协会)制定、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又称为团体标准。如美国的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ASTM)、石油协会标准(API)、英国的劳氏船级社标准(LR)、机械师协会标准(ASME)等都是国际上权威性的团体标准,在各自的行业内享有很高的声誉。
5、地方标准
在国家的某个地区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6、企业标准
由企事业单位自行规定、发布的标准,称为企业标准。它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美国波音飞机公司、德国西门子电器公司、新日本钢铁公司等企业发布的企业标准都是国际上有影响的先进标准。
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把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1)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需要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称为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国家标准一经批准发布,与其重复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应废止,国家标准是四级标准体系中的主体。
(2)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称为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标准。行业标准是在全国范围的某一行业内统一的标准,改变了过去那种由各部门制定标准,对同一标准对象分别制定不同标准的混乱现象,提高了标准的统一性。
(3)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称为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在我国标准体系中之所以设置地方标准,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条件和生活习惯不同,技术、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标准的先行制定还可以为将来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4)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是指企业所制定的产品标准和在企业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自行组织制定的产品标准应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不含内控标准)。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标准的层级分类主要是适用范围不同,并不是标准技术水平高低的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