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50001认证标准10.2条款持续改进的原文:
组织应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组织应证实能源绩效的持续改进。
iso50001认证标准10.2条款持续改进的理解:
(2)持续改进
组织应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通过一些方法来证实能源绩效的持续改进。
通常情况下,能源绩效改进可通过组织所确定的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进行评价:
1)通过同比的方式,比较统计期和基准期能源绩效的变化情况;
2)通过环比的方式,比较能源绩效的发展趋势;
3)通过能源绩效、能源基准、目标指标的对比,比较能源绩效的变化情况在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和边界内,能源绩效改进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在产品结构、产量或业务量保持在类似水平,产品产量或业务量变化对总能耗影响不大的情况下,通过对能源消耗总量的评价,表现出能源消耗的降低或产生节能量2)当产品或业务结构相对单一,但因统计期和报告期相比,产品产量、业务量变化较大,通过对组织总能耗的对比无法直接反映其能源绩效情况时,通过对组织单位产品或业务能源消耗量的评价,表现出能源消耗降低或产生节能量
3)当组织有多种类产品和业务,各单位产品和业务的产值综合能耗差别较大,通过总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对比无法反映其能源绩效时,通过对组织单位产值能源消耗量的评价,表现出能源消耗降低或产生节能量
4)当组织同时进行多种产品的生产,但无法对每类产品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单独统计或分摊时,可依据某一特性将多种产品修正为标准品后,通过对单位产品可比综合能源消耗量的评价,表现出能源消耗降低或产生节能量5)当组织生产周期较长,如大型设备、装备制造业,不能简单通过单位产品能耗来表征能源绩效情况,或由于有较多采购业务或委外业务,不宜采用产值能耗来表现能源绩效改进时,通过对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源消耗量的评价,表现出能源消耗降低或产生节能量
6)当组织生产涉及的直接资源减少或生产状况的自然退化(恶化),直接导致生产过程难度增加时,可通过将能源绩效与企业所确定的相关能源基准或目标(指标)进行对比,表现出能源绩效曲线得到改进和优化;
7)当组织能源种类和产品种类较多、可比性较差,或组织基于国家政策导向,通过合理的生产计划安排或能源使用结构调整,降低能源使用成本时,通过能源消耗成本占总成本比例的评价,表现出能源消耗成本降低;
8)当组织能源消耗相对集中时,如某设施、设备、过程的能源消耗所占比例达到总能耗80%以上时,通过对主要用能区域、设备能源使用效率或设备效率的评价,表现岀能源使用效率或设备效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