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计划部制订计划时,要考虑生产状态,以过去数年中的实绩作为标准,制定年度计划预定表,并把此表送交营业部。
第二条计划部每月前要制定出月度计划表交送营业部。
第三条营业部要通过各车间送来的计划预定表了解市场情况,制定出下月乃至下下月的生产进度表返交各车间。
第四条车间要根据营业部下达的生产进度表,计算自己当月的生产预定量,并把此表上交营业部。
第五条在车间的最后一道工序,要汇总每天的生产数量,然后入库,并在最后工序的人库账上进行登记,根据入库量计数,算出与进度计划相对照的超过或不足数量,再以此数据记入生产日报,送交营业部。
第六条计划部要根据超过或不足数量,计算次日的机器使用情况。如要对原先的计划做出变更,需得到主管及生产总监的同意,并通知运输、工程及试验部门,采取恰当的措施。也就是说,根据制造进度表,决定制造预定计划后,制造部门要计算出各部门每天必须生产制造的数量,对各部门实施中出现的超过或不足计划数值的情况,要通知承担任务的部长采取恰当措施。此外,对各部门每天的在制品要进行试验性检查,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在最后一道工序,要进行产品质量的各项检查,确定产品的质量等级。
第七条每月中旬要对当月的在制品进行盘存。在系统地调查当月生产状况的同时,要算出生产效率、实绩与计划的差异,而后制定作业方针。
第八条如果发生事故而减少生产,造成预定产量的不足,此不足须填入营业部的有关图表中。同时,营业部要根据市场行情,把可以推到第二个月去的生产任务移至第二个月。
第九条产品若可能延期,则要考虑其损失的大小以及其他替代产品的选择问题。
第十条计划部在对要求试验的产品和部门进行调度时,要考虑营业部提出的有关数量、成本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一条营业部要考虑计划科的要求,在半月或一月前向计划部提交生产进度表。
第十二条根据计划部长的指示,计划科要以工程主任及调查处联合会议上提出的希望条件为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哪些机器开动,哪些机器暂停,然后算出这一时间段内预估的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