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专业检查人员(本章所称安全专业检查人员是厂级以上单位的安全专业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调用被检查单位的相关资料,进入被检查单位相关区域,询问和抽考有关人员,参加有关会议,对现场或实物拍照、录像、采样。被检查单位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安全专业检查人员必要时可以扣留被检查单位违规的工具、记录等。
3.安全专业检查人员行使检查职能时应出示相关证件,并遵守相关单位的相关制度,尊重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文明检查。
4.安全专业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安全专业检查人员要保守被检查单位的技术、财务、人事、奖励分配、商业等秘密和有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