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间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车间或职工有以下成绩的,由公司或安监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车间或职工有以下成绩的,由公司或安监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1.对事故有功的单位及个人;
2.现场管理质量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
3.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重大事故者。
(二)车间或职工有下列情形的,由公司或安监部门给予处罚。
1.违反车间现场管理达标考核细则各项条款及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单位及个人;
2.因“三违”,出现轻、重伤者;
3.造成机电设备损坏者;
4.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者。
(三)对于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伤亡者,公司将逐级上报,按有关条款和法律处理。
(四)安监部门负责实施奖励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