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设计组织大都与企业内某个职能组织有隶属关系。如一些设计组织可能附属于企业中的生产部门或营销部门,也有些组织则可能直接受企业高层的领导。所以,如按设计组织隶属于企业职能部门组织来进行分类,可区分出以下几种组织结构形态。
(1)单一职能部门下的设计组织形态。在大多数企业中,如某一职能部门的职责与产品的设计和开发的关系较为密切,或该职能部门对设计的重视程度较高时,往往在该职能部门下成立设计组织。这种隶属在单一职能部门下的设计组织是我国企业内常见的一种设计组织结构形式。如国内一些设计组织常设立在企业的生产部门。而有些则设立在企业的新产品研发部门。该设计组织在该职能组织下指定一人为设计组织的总负责人,负责设计项目小组与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与交流,同时负责各设计项目组之间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2)多职能部门下的设计组织形态。多职能部门组织下的设计组成员来自企业内各职能部门,参与整个项目的运作或承接项目的后续工作。设计组织可设置在担负责任较重的一个职能部门之下、或者由企业最高层直接负责。多职能部门下的设计组织一般适合于较为大型和复杂的产品设计与开发。其负责人直接起到与上层的沟通与联络作用,在设计项目中对项目的进程、预算以及相关的工作起决策和指导作用,对各设计项目组负责协调和管理。
(2)多职能部门下的设计组织形态。多职能部门组织下的设计组成员来自企业内各职能部门,参与整个项目的运作或承接项目的后续工作。设计组织可设置在担负责任较重的一个职能部门之下、或者由企业最高层直接负责。多职能部门下的设计组织一般适合于较为大型和复杂的产品设计与开发。其负责人直接起到与上层的沟通与联络作用,在设计项目中对项目的进程、预算以及相关的工作起决策和指导作用,对各设计项目组负责协调和管理。
(3)独立型设计组织形态。独立型设计组织不属于企业内任何职能部门。实际上它和企业内其他职能部门组织处在同一或平行的位置,直接受企业高层的领导。在独立型设计中设有设计经理,直接起到与上层的沟通与联络作用,并负责各设计项目组之间的协调与管理工作。独立型设计组织中设计力量较齐全,基本包括了与设计相关的专业人才,因此能独立应对较为复杂的设计项目,组织中具有独立的财务,人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