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组织的任务就是要在企业总体经营策略或设计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由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使传统的产品市场开发手段已很难适应当今市场变化的要求。这就需要设计组织用新的观念、新的技术和方法来开发和设计新产品。因此,设计组织的创新在其运作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所谓创新的组织,就是在组织内要有一个良好的创造气氛,要有一套有利于发挥和激励员工创造性的制度,但归根结底,组织管理者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管理者在组织内必须首先带头创新,才能真正带动起组织的创新活动。“创新首先是一种思想及这种思想指导下的实践,是一种原则以及在这种原则指导下的具体活动。”因此,设计管理者是否具备强烈的创新思想或意识,是设计组织实行创新的关键。
通常,管理者的创新意识主要体现在他对认识事物所具有的创造性思维方式方面,这种思维方式和传统的思维方式有着很大的差别。如一般性思维方式往往是线性的,渐进式的和理性的。而有创造性的思维则是面性的,跳跃式的和多种思维的交叉应用。所以在处理问题上所采用的原则是完全不同的。Oakley在他的Aseembling and Managing a Design Team一文中,将传统经理和设计经理在组织管理中的特性进行了比较,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传统经理与设计经理在认识和处理事务上的差异性。也正如他在文中所说的那样:“成功的设计管理者在很多方面与一般的管理者有着很大的差异,但最重要的方面恐怕是体现在创造意识和处理多变而具有弹性事物的能力方面。”
尽管,这两者在思维和认识、处理事物的行为方式等方面大相径庭。但并不意味着哪一种思维或行为模式就要优于另一种。事实上,在同一的组织中具备这两者不同特征的人是不可或缺的。组织只有通过这两种不同特征的人在充分达到互补状态时才能真正发挥出组织的创新作用。因此,提供的目的仅仅是让管理者全面了解具有创新思维的基本特征和组织作用,以便在进一步完善自我,增强创新意识方面有一个相应的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