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的期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2 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 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法。”这一规定表明,治安管理处罚适用的是属地原则,即不论是何人,只要在我国领域内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按照本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我国领域包括在国境内的领陆、领水及领空三部分,同时也包括在国境外航行、飞行的我国船舶和航空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