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规定,出入口守卫勤务的操作规程包括三个方面:制订出入口守卫执勤方案、上岗前的准备和出入口守卫勤务的实施。保安服务公司与客户单位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是门卫履行职责的依据。签订保安服务合同的内容不得超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客户单位规章制度的制约。这也就是说,保安人员履行职责时,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也要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
1.制订出入口守卫执勤方案
出入口守卫方案是出入口守卫的依据和勤务指南。方案是否符合服务单位实际情况,方案内容是否严密周全,直接关系到出入口守卫任务能否圆满完成。因此,出入口守卫方案要在对客户单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客户单位的特点和要求来制订。
出入口守卫执勤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出入口守卫的职责、任务和方法;上岗保安员的人数、岗位设定、交接班时间;出入口守卫工作重点(包括重点时段、重点控制对象);执勤保安装备及应急措施,等等。
执勤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审定。
2.熟悉出入口守卫方案
上岗前,保安员必须了解、熟悉、掌握执勤的有关情况:熟悉出入口守卫方案的内容;熟悉客户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熟记客户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了解客户单位使用的各种出入证件以及相关车辆的颜色、车型和号牌等情况;掌握出入口区域内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设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3.上岗前的准备
出入口守卫保安员在上岗前,一定要根据岗位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好如下准备: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标志;携带并检查经公安机关批准使用的防护用具,如对讲机、照明、自卫等保安装备,确保其性能良好;备好守卫勤务使用的登记簿等用品。勤务登记簿是用来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以及登记出入口守卫执勤情况、保安人员自己当班履行职责情况的书面用卷。出入口守卫保安人员在上岗前,一定要带好勤务登记簿和笔等,并要检查勤务登记簿是否够用,笔是否能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