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运过程中,发现可疑人员(如在押运财物的附近探头探脑、指手画脚、交头接耳等)或者可疑车辆(如邻近停靠车辆等)时,保安员应当引起高度警戒,严加防范,密切监视其动向,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向本单位报告,必要时可报警求助,以防发生意外。
1.道路上有障碍物或有人设卡、拦车等异常情况的处置第一,立即报告。用电台将发现的障碍物、设卡、拦车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指挥中心,并建议公司与公安机关联系查询原因。
第二,能过则过。保安员要及时发现,准确判断其性质,一般不要停车,能过则过。
第三,掉头避险。当保安员判断押运车难以通过障碍物及设卡时,车长可果断指挥驾驶员,及早掉头避险,改道绕行,并将改道绕行等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或基地指挥中心。
2,发现有可疑车辆和人员尾随跟踪情况的处置第一,立即报告。将发现的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公司或基地指挥中心。
第二,监视观察。保安员要对尾随跟踪的可疑车辆和人员进行严密观察,尽快分析掌握其动向和意图,准确判断其性质;全车保安员要提高警惕,在车长指挥下按防劫预案做好防劫战斗准备。第三,避免停车。针对可疑情况,避免停车。在会车、弯道和发生事故时更要提高警惕,以防可疑人员趁机抢劫。
第四,将发现的可疑车辆和人员的情况通报给公司,建议派员查询;险情未消除前,不准停车。
3.运钞车在金融网点发现可疑车辆和人员情况的处置第一,立即报告。将发现的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公司。第二,加强警戒。车上人员提高警惕,加强警戒。
第三,及时撤离。暂缓办理交接,押运车迅速驶离网点。
第四,通报情况。将发现的可疑车辆和人员的情况通报银行保卫部门和公司,建议派员查询,并增派武装押运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办理交接。
第五,险情未消除前,不得开车门办理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