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风险管理越来越复杂,为了更加准确地评估风险,很多公司引入了评估损失程度的几个重要概念,即正常损失期望、可能的最大损失和最大可能损失。显然,运用这些概念在进行风险损失程度的评估时,是以风险衡量的结果为依据的。
1.正常损失期望
正常损失期望,又称正常期望损失,是指风险管理单位在正常的风险防范措施下,遭受损失的期望值。在风险衡量中,根据过去发生的损失数据而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的期望损失,就是风险评估中的正常损失期望指标。风险衡量中的期望损失指标侧重于损失程度的计算和测量,而风险评估中的正常期望损失偏重于对风险的评估,侧重于对风险管理决策提供对策建议。
2.可能的最大损失
可能的最大损失是指风险管理单位在某些风险防范措施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例如,一家生产型企业遭遇突然断电但又没有发电设备时给企业生产造成的可能最大损失。可能的最大损失评估可以矫正风险管理人员未曾预见的风险因素带来的损失,是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
3.最大可能损失
最大可能损失是指风险管理单位在最不利的条件下,估计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最大可能损失为风险管理部门提供了评估损失造成最坏影响的依据,也是风险管理单位可能遇到的最大损失。例如,一幢大楼在地震中可能会被夷为平地,这幢大楼的最大可能损失就是其总价值。一般来说,超过最大可能损失的风险管理事故很可能不会发生,但是,也不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