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认股权也叫优先认缴权或股票先买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一种特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权利。股份公司这样做是为了不改变老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和享有的各种权利,而且可以增加新发行股票对股东的吸引力。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定价低于股票市价,从而使优先认股权具有价值。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也可以转让给他人。
优先认股权在配股登记日前要附着在股票上进行交易,登记日之后,优先认股权才脱离股票可以在市场上独立交易。优先认股权能提供较大程度的杠杆作用,也就是说优先认股权的价格要比其可购买的股票价格增长或减小的速度快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