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责任和权力
在协会章程、细则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主任理事具有同其承担的义务相适应的权力和责任:
1.出席并主持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会议,共同确定重要议事日程;
2.确保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和理事对协会工作有全面的了解。在这方面,主婴执行人员负主要责任。
3.同执行人员共同研究和设计协会的基本方针、目标和工
4.受理事会委托,指定协会各委员会的主席并 分 派工作,规定各委员会的任务,并指导他们的工作;
5.与主要执行人员一起,及时了解会员对于协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方面的意见;
3.同执行人员共同研究和设计协会的基本方针、目标和工
4.受理事会委托,指定协会各委员会的主席并 分 派工作,规定各委员会的任务,并指导他们的工作;
5.与主要执行人员一起,及时了解会员对于协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方面的意见;
6.支持、维护理事会和执委会决定的协会工作方针、计划的实施;
7.在组织方面,促进协会开展各种活动,维护协会成员的利益,并以书信、出版物、发表演说等形式,向会员报告协会和理事会的工作;
8.在年会、总结会或其它相应的会议上作年度报告
9.同主要执行人员·一起,代表协会向宣传界、立法机构和有关组织发言;
9.同主要执行人员·一起,代表协会向宣传界、立法机构和有关组织发言;
10.同财务监管人合作,提出建议和批准年度预算,监督协会的财务情况。
副理事长也应严格选择,因为他最有可能成为下一届理事长。他作为理事长的助手协助理事长工作。当理事长因故缺席会议或不能进行其它方面的工作时,副理事长可以代表理事长参加这些活动。他必须向组织和会员显示他的能力,但又不能取代理事长。因为理事长是协会的最高领导者。做好副理事长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他的成功取决于同理事长良好而又坦率的合作。在公开场合,他们应坦率、认真地研究协会的工作;在私下,他们要认识到相互间的合作关系对协会工作的重大影响。如果副理事长被任命为下一-届 理 事长,那么,明智的办法是让他起草下一年的工作计划,让他积累经验和加强影响,以便在下一次年会上顺利接任。秘书(没有报酬的理事通常也被称为“名秘书”)要用全部时间来参加协会的日常工作,或者是监督职员及协会行政入员的工作。他必须通晓怎样管理一个办事机构,怎样有秩序地工作,收发文件,保存会议纪要和记录,协助理事长掌握会议和管理协会日常工作。秘书工作专业性很强,要常年蹲在办公室里,同会长相比,他显得人微育轻,但实际上秘书对协会的稳定和生存可能有更大的影响。由于长期在办事处工作,他可能在某些方面胜过理事长。他熟谙内情又经验丰富,在考虑协会工作未来的发展时往往比理事长更胜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