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1年,省委十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信用浙江”的战略决策;2002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信用浙江”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建设“信用浙江”的若干意见》;2004 年,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努力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2005年通过了政府规章《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2006年制定了《浙江省“十一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这些年来,全省上下按照建设“信用浙江”的目标要求,围绕着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和法规、道德、监管三大体系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公共的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政府公信力得到明显改善,企业信用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个人信用意识和素质得到显著提高,信用文化建设全面开展。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信用建设任重道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信用建设法治化、市场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用服务业的培育和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快,信用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用浙江”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目标,以主体信用为基础,以道德法制为支撑,以健全信息征集和披露机制为切入点,以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业为重点,率先建立比较完善、富有浙江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提供制度保障和环境支撑。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社会各界对信用知识、信用产品、信用服务、信用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强,据有关部门预计,未来五年,我国企业和各类机构信用管理人才需求将达到50万人,将位居我国岗位需求的前列。因此,加强对信用管理人才的培养、规范信用服务业市场发展、提高信用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能力已迫在眉睫。为此,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省信用中心组织众多业界专家和专业人员,在系统研究国内外信用建设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写了《信用管理基础教程》、《信用管理实务教程》、《建设“信用浙江”,共铸诚信社会--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与研究》
等培训教材,这些书以信用理论为基础,总结了“信用浙江”建设的经验,对从事信用管理工作和理论研究的同志会有所启迪和帮助。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信用能真正成为公民的立身之本,成为企业的兴旺之道,成为政府的公信之源,成为全社会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